劳动律师服务,包括劳动关系建立、使用、解除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有劳动合同审查、修改、起草,劳动用工制度设计,劳动合同解除(包括辞退单个劳动者及单位裁员),劳动者保密协议起草,工伤保险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诉讼,劳动行政诉讼等。
时间:2018-08-25 阅读
文章关键词:经济补偿金,标准,情形,劳动律师,广州
文章摘要:劳动律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18种标准、42种情形),其中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有13种标准,31种情形,未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有5种标准,11种情形。本文由广州劳动律师|法律顾问李浩律师提供。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